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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12-18浏览次数:10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8年9月27日(星期四)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海关总署党组成员、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广志,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白石介绍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张广志: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为进一步扩大开放,推进更高水平的贸易便利化,保持进出口稳定增长,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若干措施,概括起来就是减单证、优流程、提时效、降成本。

  一是减单证,进出口环节验核的监管证件11月1日前由86种减至48种,并原则上全部实现联网、在通关环节比对核查。

  二是优流程,深化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推进海关、边检、海事一次性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作业模式从一般监管拓展到常规稽查等全部执法领域。提高进口货物抵达口岸前“提前申报”比例,非查验货物抵达口岸后即可放行提离。推进关税保证保险改革,“先放行后缴税”。推行进口矿产品等大宗资源性商品“先验放后检测”。开通农副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

  三是提时效。年底前将进口和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在去年基础上再压减1/3,其中进口从97.39小时压缩至65小时,出口从12.29小时压缩至8.2小时。到2021年底,进口整体通关时间相比2017年压缩一半,减至48小时;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压缩一半,减至6.15小时。

  四是降成本,今年内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在2017年的基础上减少100美元以上。10月底前由各地公布当地口岸收费清单。

  此外,进一步提升口岸物流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今年底前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主要业务应用率达到80%,2020年底前达到100%。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不断提高监管服务效能,使口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大的优化和提升,形成更有活力、更富效率、更加开放、更具便利的口岸营商环境。

  下面我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
  压缩货物通关时间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一项任务,刚才提到年底之前会将进口和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在去年基础上再缩减三分之一,请问这项工作进展如何?下一步还有哪些新措施?

  张广志:
  今年年初全国人代会的时候,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年内整体通关时间要再压缩三分之一。去年我国整体通关时间是97.39小时,按照压缩三分之一的幅度,年底要压缩到65小时。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去年12.29小时,压缩三分之一就是压缩到8.2小时之内。整体通关时间与海关通关时间是两个概念。整体通关时间是指货物抵港到货物允许提离整个进出口环节的时间,包括货物的抵港、装卸、堆放、理货、申报、查验、放行、提离等多个环节的耗时。海关通关时间是指货物从申报到放行,在海关的单一环节内海关作业时间。去年按照国务院的要求,首先从压缩海关通关时间开始,压缩了三分之一。今年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压缩整体通关时间,目前已经取得明显成效。

  下一步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年底前要确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规定的整体通关时间压缩三分之一的任务,我们要采取一些有效管用的措施来实现这个目标。比如提高进口货物抵达口岸前的提前申报比例,非查验货物抵达口岸后即可以放行提离,抵港即可以提离。再比如,要推进关税保证保险的改革,可以在关税保证保险的前提下“先放行后缴税”;再比如,推行铁矿石等矿产品“先验放后检测”,开通农副产品、鲜活产品快速通关的“绿色通道”,这些措施都是为了实现年底前压缩整体通关时间三分之一的目标。

  经济日报记者:
  请问张主任,当前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的情况下,降成本已经成为我国外贸关键所在,在目前有一些降成本举措的基础上,下一步海关总署和口岸部门有什么新的举措?

  张广志:
  刚才我回答了时间的问题,通关效率。通关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话题,就是成本。既要有效率又要降成本。目前在进出口环节收费项目主要包括两大类,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主要由船公司、港口、码头堆场、船代公司、货代公司等向进出口货主企业收取,市场调节价的这部分费用是进出口环节费用的主要部分,我们测算大概占九成以上。我们调研了沿海几个大的港口,从调研掌握的情况看,收费项目比较多,各种名目的项目,而且还存在着竞争不够充分、进出口货主企业议价能力比较弱、收费标准较高这些问题。

  公开才能创造公平,竞争才能激发活力。这次常务会议要求要清理不合规收费,10月底前由各地向社会公布当地口岸收费的目录清单,首先要公示,各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要透明化。年内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要比去年降低100美元以上,这是个硬指标。沿海大港要有更大幅度的降低。

  中新社记者:
  关于“单一窗口”的问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近年一直在各地推广使用,并不断深化建设,能不能具体展开介绍一下?

  张广志:
  “单一窗口”是提高口岸便利化很重要的举措。白石副主任分管“单一窗口”,所以这个问题请他回答。

  白石:各位朋友好。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是国际上促进贸易便利化、改善口岸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单一窗口”建设工作,连续三年将“单一窗口”建设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近几年来,海关总署会同18个部门共同推进“单一窗口”建设和推广工作,截至目前“单一窗口”已经实现了与10个部委系统的连接和信息共享,已经实现了12大功能,比如货物申报、舱单申报、出口退税、税费支付、跨境电商、加贸保税等。“单一窗口”在中国实行免费申报制度,是一个电子政务平台,所有企业通过“单一窗口”申报全部实行免费。截至目前“单一窗口”主要申报应用率已经由去年的30%提升到70%以上,累计注册用户达到58万余家,总申报业务量超过1.2亿票,已经成为大通关领域和国际贸易领域最主要的平台。

  “单一窗口”将大通关流程由串联改为并联,解决了企业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的问题,实现了一点接入、一次提交、一次查验、一键跟踪、一键办理,有效降低了通关成本、缩短了通关时间、减轻了企业负担,受到企业热烈欢迎。“单一窗口”的全面推广实施也得到了国际组织的认可,今年7月世界贸易组织召开第七次针对中国贸易政策审议会,积极评价了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取得的成效。

  下一步,“单一窗口”建设将从口岸通关领域向国际贸易管理全链条延伸,要开展与银行、保险、邮政、民航、铁路等相关行业的对接,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同时,按照国务院常务会的要求,今年“单一窗口”主要申报应用率要达到80%以上,2020年要达到100%,继续为压缩通关时间、降低通关成本做贡献,营造一个更加高效、便捷、公开、透明的口岸营商环境。谢谢。

  光明日报记者: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减少进出口环节审批监管的事项,刚才张主任也提到减单证,请具体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会减什么?怎么减?请具体分析一下这对通关便利化会带来哪些影响?

  张广志:
  减单证是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一个重要的措施。刚才说整体通关时间,它包括报关申报之前的准备时间,准备时间里有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单证准备,准备通关环节所需的各类单证。准备单证就要耗费一定的时间、耗费一定的费用,增加企业的成本和时间。只有把这些单证减少,我们的时间才能压缩,我们的成本才能降低。所以减单证是一个很重要的措施,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为什么要求减单证,这就是很重要的原因之一。

  目前在进出口环节需要海关验核的各种监管证件86种,涉及到19个部门,这些证件是影响通关效率和通关成本很重要的因素。要想压缩通关时间、降低通关费用,必须减单证,单证减不下来时间很难压缩,费用也很难降低。所以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我们采取的措施是能取消的就取消、能合并的就合并、能退出口岸验核的就退出口岸验核,前推后移,必须保留下来在口岸验核的这些单证除了极个别不能联网的以外原则上全部都要联网,而且这个时间节点是11月1日前实现全部联网。这86种证件里面,经商各有关部门拟取消8种、合并12种,退出口岸验核18种,到11月1日在口岸保留的验核单证48种。86种当中减掉38种还剩48种,幅度还是比较大的。保留验核的要在11月1日前实现联网核查,联网核查也是很重要的措施,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既提高通关效率又降低成本。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
  请问张主任,9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支持进一步降低出口企业成本,对于外贸企业、中小企业加大信贷投放,这方面海关部门有没有相关措施?同时提出鼓励和支持企业拓宽多元化市场,是不是某种程度是为应对贸易战带来的影响。就海关而言,如何帮助企业进一步拓宽多元化市场?

  张广志:
  首先说信贷,信贷是金融部门管的。我今天回答的主要是通关便利化。9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关便利化措施有一条和你提到的企业资金问题有关,就是关税保证保险。关税保证保险就是在保证海关税收安全的前提下,进出口企业通过保险来担保实现货物“先放行后缴税”。原来是要先缴税后放行,现在可以在保险保证的前提下实行“先放行后缴税”,这样就可以减轻企业的资金融资压力,降低企业成本。

  你刚才提到如何帮助拓展市场渠道,一个是支持产品“走出去”,要扩大销售渠道,再一个企业要到外面投资,企业“走出去”,来实现市场多元化。从海关来说,为了帮助企业走出去,全世界的海关有一个制度“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制度,各个国家认证的企业,相互交换名单,其他国家的认证企业到中国我们给予通关便利,我们认证的企业去别的国家也给予通关便利,互惠通关便利,这个就是经认证的AEO制度。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广记者:
  今年3月海关总署已经提出18条措施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这些措施目前落实情况如何?和此次提出的措施是否有一脉相承的关系?

  张广志:
  今年3月,国家口岸办会同进出口环节相关部门共同提出了《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总共18条。这18条经过十个月的努力,目前涉及到中央部委层面的任务全部完成,涉及到地方层面的是一些长期任务,也正在持续地推进。比如说商务部年初提出自动进口许可证审批事项由商务部下放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让企业少跑腿,或者跑的路程短一点;交通运输部加快推动港口码头信息化的改造,部分项目在天津、上海、青岛等主要港口实施;财政部持续推进免除查验没有问题企业的相关费用。

  从地方贯彻的情况看,各地也采取了一系列的便利化措施,比如天津根据18条措施的要求,下调外贸集装箱的装卸费,从今年4月10日开始降低自营船代、货代服务费和出口集装箱的运抵费,并率先实施“一站式阳光价格清单”,增加口岸通关环节收费的透明度。上海实行集装箱设备交接单的无纸化,实现了集装箱在船公司、码头、堆场、集卡司机之间的无纸化流转,过去报关员拿纸质单子到处跑腿,现在人不跑腿了,数据在跑腿。其他部分沿海港口也采取了很多提高通关效率的措施,总而言之这18条都取得了很明显的成效。

  谢谢。

信息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