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18浏览次数:10
天津食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53年,是天津市最早成立的专业外贸公司之一。我公司得天独厚地继承了“金星”、“金钟”、“金花”、“义聚永记”、“广茂居”、“五蝠”牌和“人马”牌等一大批百年品牌,又自主创立了享誉海内外的“长城”牌著名商标。传承历史塑造品牌,实施名牌战略是我公司多年来追求的目标。我们深深懂得,品牌不仅仅是一个标志,更是一种承诺,它代表着稳定的质量、优质的服务,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柱,同样也代表着商品文化和我们的企业精神。我公司目前拥有商标共有30多个,国内注册范围涉及100多类,境外注册100多项。 我公司设置1名总法律顾问、2名兼职法务人员,配合处理、协调公司相关法律事务。公司在六十多年的经营活动中高度重视产品品牌建设,始终坚持“没有强势的品牌,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就没有话语权”的经营理念。九十年代初又进一步提出了“传承中创新品牌,在竞争中维护品牌,在发展中经营品牌”的品牌建设战略方针,全方位加强品牌建设工作。因此商标管理是我们法务工作中重要的一部分,工作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建立注册商标电子档案。法务工作小组成员为我公司现有国内外注册商标设立电子档案,每份注册证逐一扫描。这样管理不仅方便日后工作查阅,更利于系统的管理和维护这些注册商标,哪些需要续期一目了然,有效的杜绝了过期未续情况的发生。 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以下两条途径: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办理申请需要三个步骤:准备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注册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或者代理委托书;提交申请书件;缴纳续展费。 第二,应对职业商标经理人恶意商标“撤三”申请。商标“撤三”,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他人依法提出撤销商标申请,是一种注册商标撤销处理程序。一些职业商标经理人出于利益的驱使,经常对我们公司一些知名商标向国家商标总局恶意申请商标“撤三”。 为应对此类行为,我们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商标成功注册之后,应该合理的运营商标。有效的将商标利用起来,如果超过3年不使用,他人就有权利对停止连续三年未使用的商标进行商标撤三申请。二、不管你对商标否有规划,只要在三年当中使用了该商标,别人就没有机会进行商标撤三。同时应该将使用商标的证据保留起来,以提防他人申请撤销。那么商标的使用即是在商标使用的商品、商标的包装、交易文书、商标宣传、展览等商业活动。三、保留证据。如果你的商标被他们提出商标撤三申请,那么你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你在三年之内使用过。不管是商标注册人还是商标被许可人对商标的使用都可以视为对该商标的使用。商标使用证据很多,比如说商品,包装,发票,交易凭证等多种证据相互佐证,形成有效证据链。 第三,涉及商标类荣誉的申报。我们定期拜访或打电话与相关部门沟通,这样就可以及时掌握各类商标品牌荣誉申报及相关扶持政策,争取相关奖励。2017年年初,我们在与相关部门沟通中得知2天后就是“天津市重点培育国际自主品牌”申报的最后期限,我们利用了这次契机,及时申报,最终不仅获得了该项荣誉,还为公司赢得了20万元的品牌补贴。 申报“天津市著名商标”“天津市名牌产品”的主管部门是市场监管委,“天津市重点培育国际自主品牌”的主管部门是商务委,“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主管部门是海关。具体申报材料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编纂,并装订成册,按照规定递交所需份数。 第四,应对我公司知名商标产品的投诉。随着销售市场的调整以及网络销售模式的飞速发展,近几年我公司产品不断遭遇职业打假人恶意维权,投诉部门涉及市场监管委甚至法院。凭着对我公司产品质量的高度自信心,我公司领导层对这些职业打假人采取绝不妥协的策略,即使有时短期内维权成本可能更高,但是这一应对举措却能有效的抑制后续更多的职业打假人。 由于我公司销售产品主要是食品类,而国家相关部门对食品类产品管控极严,且涉及食品的相关法律法规种类繁多。这就要求我们法务小组成员要不断的学习和掌握和我公司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且公司每推出一款新产品或者新包装时,我们更需要去咨询相关权威部门,得到认可后才会正式上市,这些举措就把被投诉成功的几率大大缩减,真正的做到了防控风险。